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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司法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3日 点击数:

中共旬阳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

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旬各单位: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四年,又正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举国欢庆的同时,我们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实现“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重任。根据省、市通知精神,现就我县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活动主题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法制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干部职工的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五五”普法进程,进一步促进“和谐旬阳”建设。今年 “12.4” 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安排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从现在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分为县上统一组织和各单位自行组织两种形式。即:124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县政法部门、有关行政执法等部门在县城祝尔慷广场背景街处集中设点,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具体参加单位为: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警大队、人劳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城建局、安监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妇联会、科技局等20个部门。其他单位愿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的,可在1128日前与依法治县办联系。除124日集中宣传外,各部门要根据行业实际,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座谈会、论坛、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结合建国60周年,大力宣传我县民主法治建设成就和成功经验;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宣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法规,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平正义观念;结合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学习宣传宪法为重点,大力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与促进社会稳定、解决民生相关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要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强化专业法律宣传力度,认真组织“12·4” 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特别是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引导群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预防信访案件和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2124日县上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参与单位各派业务骨干12人参加,并印制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2000份,进行现场发放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带上电视录像器材,现场播放法制宣传教育片宣传。

3、县司法局统一负责宣传咨询桌椅、座牌等现场布置工作。

4、届时请县级领导到宣传咨询点巡查指导。

5、请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派记者报道。

 

 

中共旬阳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二OO九年十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屈孝旭 文章录入: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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