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9月2日,旬阳县吕河司法所组织全镇人民调解员,学习了刚刚出台的《人民调解法》,通过学习,人民调解员们倍受鼓舞,大家喜笑颜开。60岁的周家阳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永德说:“我搞了30多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今天,终于有‘法’了。”冬青村调解员赵德恩说,“把人民调解员在岗位牺牲,妻子、儿女享受抚恤金,写进‘人民调解法’,这真是太好了,它解决了广大人民调解员们的后顾之忧。”
吕河司法所每年都要对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规范人民调解制度、文书制作,加大指导管理力度。他们一方面协同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一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一方面在上级没有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政府每年拿出10000元资金,解决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问题,从而,保障了全镇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与此同时,近年来,他们还组织了全镇调解主任外出学习,内部交流,奖优评差,极大地调动了全镇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全镇12个村,正在建设的十天高速公路沿线涉及7个村,拆迁农户200多户,房屋震裂受损500余户,工程建设已一年多,尽管矛盾纠纷多如牛毛,但是,都能得到有效化解;由于十天高速的建设,看好吕河十里旱坝川道发展前景,目前征地已近2000亩,因此,吕河成为旬阳城市建设的一块热土,自然矛盾纠纷也层出不穷,据统计,近年来全镇人民调委会每年化解纠纷100多件。难怪该镇镇长任加兵同志讲:“当这里变为热土的时候,人民调委会和调解员功不可没。”
然而,长期以来人民调解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工作不规犯,人民调解员一直靠奉献,早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人民调解法》出台了,这怎不让基层人民解员叫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