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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司法局
关于继续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活动的安排意见
旬司发[2008]3号
各股、处、所:
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率先突破发展的目标,局党组决定在全系统继续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活动,全面提高干警的服务为民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文化兴县”发展战略,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活动,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为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干警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动力和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创新型、和谐型”人民满意机关,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
三、活动步骤
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活动采取年初部署、全年创建、年底评议的方法进行,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8年2月)
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进行层层发动。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学习十七大报告和胡总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全系统干警积极投身创建活动。
第二阶段(2008年3至10月)
一是坚持开门纳谏,抓好整改。通过走访有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问卷、发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抓好整改。要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效果,形成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服务。三是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司法局和司法行政队伍。四是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促进岗位练兵活动的全面健康发展。五是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忧活动。定期深入联系乡和包抓的村,开展调查研究,访贫问苦,破解发展难题。通过走访活动,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六是大力宣传司法行政业务工作,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部门的社会影响。
第三阶段:总结整改(2008年11月)
结合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以整改。通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存在的问题能得到彻底整改,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具体办公。同时,要把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活动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多项活动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旬阳县司法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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