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司法局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旬阳县司法行政工作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司法所基础建设情况。
我县共有基层司法所28个。截止2007年底已建国债项目司法所19个,2008年正在建设国债项目司法所3个,尚有6个司法所将于2008年后继续建设。已建成的19个司法所房产证等所有手续齐全,其面积、功能设置基本符合工作需要,办公设施配备齐全。2008年新建的3个司法所,正在按上级要求建设,在10月底建设完工,投入使用。
二、司法所办公经费保障情况
我县28个司法所,在机构改革中,按一乡(镇)一所设置,实行双重管理,业务由县局管理指导。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在乡(镇)政府财政预算中列支。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制定陕西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财政及目前司法所现状,县局专门研究,用三年时间全部落实意见中提出的经费保障标准,2008年按每所1万元预算,2009年按乡所2万元,镇所3万元预算,2010年按乡所3万元,镇所5万元预算,并及时向县委、政府及财政部门作了汇报。县政府于6月14日召开常务会研究同意我局的意见。
三、司法所人员编制落实情况
我县在编司法助理员37人,28个司法所,其中一所一人所19个。由于我县司法所服务面积大,服务人口多,社情复杂,因此人员编制明显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求,按实际情况缺编44人。
四、刑释解教工作
2005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总数为151人。其中劳教18人。分布在27个乡镇(张坪无劳教人员),151人均落实了帮教责任制,建立了台帐,签订了帮教协议书。并确定有专门的信息员,截止目前所有劳教释放人员无重新犯罪行为。在三年劳教释放帮教人员中没有从事“法轮功”活动。
五、民间矛盾纠纷百日排查调处活动开展情况
百日矛盾共徘查矛盾纠纷420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40件;邻里纠纷84件、房屋宅基地纠纷20件;生产经营纠纷112件、赔偿纠纷56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
1、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及原因:
从排查纠纷的数量看,生产经营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的发案率比较高,其原因主要一是此时段正处于农作物收种季节,因而生产经营性矛盾和邻里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因农村外出打工人员较多,而因涉及老人赡养、婚姻矛盾纠纷较多。
2、应对措施:
针对以上特点和原因,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乡镇综治、信访、司法干部密切配合,专职专用,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抓法制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社会道德观念,达到预防纠纷的目的。三是切实落实民间纠纷排查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杜绝矛盾纠纷恶化。四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使民间纠纷及时预防,及时发现,及时调处。通过以上措施,使民间纠纷逐渐下降,以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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