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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将依据
“高矮胖瘦”继续扎实推进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县经济突破发展的关键之年,社会各种矛盾也将不断凸显,对司法行政工作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今年,司法行政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有高、有矮、有胖、有瘦”的弹性尺度深入稳步推进。
所谓“高”就是一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率高的优秀成绩。县局、乡镇领导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到当前的各种形势,积极地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和关心的重大问题,保证人民群众高满意度,特别是治安满意率必须达到93%以上;二是各所工作人员必须高标准的要求自己,加强学习,精通业务,提升水平,高素质、高质量的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所谓“矮”一是统计的上访、越级访、赴京访、集体访数据要“矮”。此“矮”并非人为有意识的隐瞒、隐报数据信息,而是要求司法、综治、信访这三个命运息息相关的部门,必须尽职尽责地发挥职能作用,解决实际问题,办老百姓称赞的事,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二是各所工作人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姿态要放矮,用温和的语气、礼貌的举止规范行为,热忱细心的办案,把良好的司法形象烙在人民群众心中。
所谓“胖”一方面是指县局积极的努力争取,目前28个乡镇司法所的基础设施、配套人员等资源进一步充实,司法行政基层力量“胖”起来;二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个人的知识储能要充实“胖”,要不断的学习理论知识、请教老同志来提升理论及业务水平,维护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所谓“瘦”是指司法行政干警作风要廉洁,个人腰包要“瘦”。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就明确了干部的作风必须公正廉明,发扬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坚决杜绝向服务对象索要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必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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