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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紧相连,一家失火邻户遭殃。近日,旬阳县司法局仁河口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火灾引发的债权纠纷案件。过失洪某同意一次性赔偿邻居洪老伯现金6000元整。
2010年2月2日,农历腊月十九日中午,旬阳县仁河口乡桥上村发生了一起火灾,起火的是长年独居在家的洪某,乡亲们发现他家起火后,奋力扑救,但火势太大,最终还是无力挽回财产,洪某家被完全烧毁。洪某是本村的老户,家族中房子紧挨建在一起,因此,大火扑灭后,还有2户同姓邻居的财物也被不同程度地烧毁,其中六旬老人洪老伯家烧毁的最为严重,损失达1.5万余元,另外一户较轻。
火灾发生后,洪老伯夫妇只能暂时居住在隔壁儿子的房里,心里极为难受。他先后向村委会和乡政府反映情况,乡政府对洪老伯给予了困难补助,但是临时的救助远远弥补不了洪老伯内心的痛苦和委屈,因此,洪老伯多次找洪某要求赔偿。但洪某认为,火灾原因不明,自己最多只能算个过失,洪老伯的损失是意外造成的,不应由他进行赔偿,况且自己的房屋财产也被烧光了,而且长年疾病,经济拮据,确实无能为力。双方就此发生争吵,矛盾事态进一步激化。情绪激动的洪老伯说,就是拼上老命也要讨回公道,而洪某则说自己也只剩一把老骨头了,其它什么也没有。
面对这样的现实,旬阳县司法局仁河口司法工作人员审时度势,果断提出了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又能照顾家族面情,只有走司法调解的路子,对薄公堂不予采取,经过长达2个多月的漫长调解,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做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事发现场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洪某一次性赔偿洪老伯现金6000元了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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