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司法局
关于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
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归档工作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现就卷宗归档材料排列顺序提出一些具体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旬阳县司法局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抄送:市法律援助中心。
一、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批案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
1、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制作的案卷卷皮;2、卷宗目录;3、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函或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表;4、当事人身份(户籍)证明;5、经济状况证明(低保证或其它证件);6、案件审批表;7、受理或不受理通知存根;8、送达回证。
二、法律援助承办案件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
(一)刑事案件:
1、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制作的案卷卷皮;2、目录;3、判决书(或自诉案件的调解书);4、指派通知书;
5、受权委托书;6、起诉书(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等);7、阅卷笔录;8、会见被告人笔录;9、相关的调查(取证)材料(证据);10、庭审笔录;11、辩护词;12、结案报告。
(二)民事案件:
1、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制作的卷宗卷皮;2、目录;
3、判决书(或调解书、裁定书);4、指派通知书;
5、授权委托书;6、法律援助协议;7、起诉书(上诉书、申诉书、答辩书);8、证据材料;9、庭审笔录;
10、代理词;11、结案报告。
(三)行政案件:
1、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制作的案卷卷皮;2、案卷目录;参照民事案件卷宗顺序排列。
(四)非诉讼案件:
1、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制作的案卷卷皮;2、案卷目录;3、调解协议或调查结论(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4、指派通知书;5、授权委托书;6、证据材料;
7、结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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